他叫陆安。一个穿越者。一个混混。经历磨难,开辟一个全新的道路。罗峰,也需臣服!
因为社恐而不敢参加工作的我,居然被介绍到了火葬场去实习。
在和男神表白之际,苏楚念被雷劈中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,成了云幽国位高权重的丞相之女。没想到和原主青梅竹马有婚约的太子竟是自己在现代的男神,可是却失去了记忆。本想抱得男神归,然后好好做一个幸福的皇后,享受荣华富贵……没想到在一次次的拯救和朝夕相处之下,半路却载到了自己和男神的师父楚修齐身上!外冷内热武功高强的妖孽国师……尽管他对她只是师徒之情,尽管只是一份得不到回应的喜欢……可是,后来的灭门之灾…皇室阴谋…苏楚念渐渐发现自己似乎被所有人利用,失去了所有……她想报仇,也不想再喜欢楚修齐了她决定先留在楚修齐身边,报完仇之后就远走高飞……可楚修齐却在他报完仇后对她步步紧逼,而且一个惊天秘密也逐渐开始显露……
暗潮涌动,世人无知,末世将至。人间已醉万年,若不允我大梦一场,重来一世,必将以我身,我血,翻了这片天地!
梦境纪实录短篇故事合集轻松不恐怖写实搞笑朗金、小若、张三等人。相信科学嗯,相信科学对的,相信科学
平凡小伙一个月前他还是任人宰割的普通人,自己青梅竹马的爱人因自己而死,自己也惨遭诬陷入狱而被活生生打死,一个月后他得到神帝传承得以重生
一位每天不学无术,无所事事,以游戏为主的网瘾少年,机缘巧合下却有着穿越到洪荒大陆的能力,在洪荒大陆却修得了武道,从此踏上了他的武道之路…
「执着追爱被反扑 女主VS两面人 男主」颜织&云乾有个人曾经说,人的一生总共会遇到两个人,一个惊艳了时光,一个温柔了岁月。我很幸运,遇到了一个惊艳时光的人。为他疯狂,为他改变。可我们注定不会在一条平行线。因为爱是相互的。当我一味的爱别人,或者别人一味的爱我,那么这段感情就输了。等我回过头来,幸好,我携手了温柔我余生岁月的人。————云乾是个骨子里桀骜不驯,表面上偏偏还要装作温柔的两面人。背地里喜欢那种吞云吐雾的感觉,经常在无人小巷骑摩托。偏爱摩托和颜织。〖云乾与就像配角的颜织,是两个极端。〗颜织,温柔内敛,性格随和。从小就是邻家的乖乖女,成绩可以说是还不错,模样也还算出挑。——一次意外的相遇,让云乾对颜织产生了兴趣,竟然也让这不服输的人,甘愿为他的公主低下了头。——PS:找一个爱你的人,或许会比你爱的人好吧。(未成年之前,没有感情线)
苦逼高中牲白天上学做题,晚上穿越打怪的日常吐槽生活。“他们召唤我来干什么?做个吉祥物?还是找个外人来打趣儿?总不能斗地主三缺一吧?”“痛感如烟花般,在她的内脏深处在她的骨髓之间在她的每一寸肌肤里——炸裂。”“到底是谁的错,是愚昧的错?是命运的错?是时代的错? 谁都有错。谁都无错。谁评对错?何谓对错?”
时空的错位让顾承亦和陈言言相遇,但时空的错误终会被纠正,两人只能被迫分开。顾承亦等了五年,从青葱岁月到事业有成,终于等到她的回来,可她却忘记了他们的所有。“小毛孩,忘了也没关系,你会再次爱上我”“顾承亦,不管有多难,我都会跨过时空与你相爱”
小之作为一名猎人,更作为一名学生,迎接了新学校的到来。由此遇见了小竹。 小竹跟小之在入侵者的较量之间逐渐成为了朋友和恋人。一起感受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。但是,与入侵者的较量当中,他们还遇见了归零者。在与归零者的战斗当中,逐渐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秘密。 “入侵者从何而来归零者的目标是什么?以及小之与小竹的相遇是在什么时候?” 这些问题看完猎人之后,等你来发掘……
“这个世界上,无论什么地方,无论什么国家,无论什么时候,总会有好人坏人,总会有善恶之分。”有这样一个组织,他们无所不能,无处不在,摆路边摊卖煎饼果子的大叔是其中成员,穿西装打领带斯斯文文的职场大佬是其中成员,扫大街的老爷爷也是其中成员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有他做不到的。
邪神入侵,末世降临,蓝星政府全力抵抗,不惜动用核武。蓝星打成废土,动植物遭受核辐射后开始畸变。沉睡百年,祂散发的出去的邪恶气息使得动植物畸变不断加剧,动植物的尸体进一步污染土壤和水源。邪神的意志在被污染的异兽体内形成结晶,提升它们的力量。曾经的城市变成荒野,成了异兽和半人的家园,人类势力挣扎求存。灾变百年后,邪神即将苏醒,这次,人类会面临怎样的未来。这是一个穿越者在异界求生,在不断提升进化等级的同时寻找希望的故事。周渊得到一个神奇的玉净瓶,它可以净化邪神的意志,却保留结晶内的力量……
就是一群人单纯的聊天,就是聊天的人有些不正常
宁墨第一次遇见沈词,就疑惑长公主家的小女儿怎么会是这样的小白兔。沈词:我可爱吗,我装哒。宁墨:我乖吗,我装的。
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
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,本站不存储、不制作任何视频,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。
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附说明联系邮箱,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。
© 2025-10-21 03:18:09 http://sdvnrgbn.com/post/20113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