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韵绝断,当高高在上的修仙者贬成凡人,当进化的超人类沦为奴隶,宇宙三千大道只余血腥,无尽法则只剩诡异,一颗小小星球的人类,该何去何从?
一夜之间,所在的城市被专权的“神”占领,所有人都失去了和外界的联系。向来礼貌温顺的她忽然发现自己拥有不死之身,她会不堪折磨,在强压下屈服,还是和同伴一起暗中密谋,把这个朝代搅得天翻地覆。
(人妖虐恋+互相救赎) 三界,天庭上,阴都中,人间下。 人间分四国:东狄,北境,西川,南央。 温聆漪,西川国折古郡人,秀发乌黑,肤白胜雪。脸蛋小巧精致,一双琥珀杏眼如宝石镶在润玉上无比灵动,薄唇俏红,浅笑时透着几分暖意,不笑时眉宇间竟也十分英气。 唯一可叹之处,便是她自小听力微弱,七岁那年被昆云山众生道道长柳荀己收为门中唯一女弟子,赐聆耳一对,方才能与常人一般生活。 本以为能一辈子做个师尊宠师兄弟爱的小道姑,却没曾想,修道不满十年就碰上了灭世之劫。 大妖弗栩,原为南央境密林中的一只白孔雀精,于千年前已飞升成仙,却因违反天规释放死罪妖囚被众仙打回原形,贬下人间。其不满天庭处置,自愿舍弃元灵,堕入魔道,如今非仙非鬼非妖非人,以屠戮三界生灵为乐,霸占南央一半国土,号“厌圣将军”。 为救苍生,温聆漪只身一人周游四国,为剿灭弗栩搜集情报。 这个决定,让她走上了无法回头的死路。 终于利剑穿心,鲜血溅在道袍上,一片煞红。 模糊间,她看到,剑柄上刻着最信任之人的名字,握剑的手也是她决心牵一生一世的手。
序言茂密的树冠遮住了阳光,成为阳光无法穿透的屏障’眩光。笼罩在黑暗中,阳光被完全禁止进入这片森林的深处。森林深处有一个小湖,清澈的海水甚至可以看到湖床。这种清澈而纯净的水像深蓝的水晶,但水线远远落在海岸下方,好像随时都可能干涸。湖水中的生命气息荡漾,但事实并非如此’t非常强烈;老实说,它相当薄弱。一个孤独的人站在湖边。他穿着黑色长袍,看上去四十多岁。一缕金色的头发从他的额头垂下,靠在他的脸颊旁,突显了他英俊而坚定的外表。他只是站在那里,毫无生气,一股无精打采的光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。离他不远的地方站着几个身高大小不一的人。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外表,但他们之间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他们的表情: 充满忧郁的表情。“野兽神。”一个穿着绿色玉制旗袍的女人悄悄地到达了那个被打黑的男人’在一边,当她说话时,她的声音充满敬意。当野兽神开始颤抖时,黑色的被打袍的人说话,一种痛苦的色彩使他的嘴角感到高兴。“野兽神?我担心我们是灵魂野兽剩下的一切。我应该是谁的上帝?”绿色长袍的女人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轻声说:“一万年已经过去了。自火玉豪建立灵塔以来,一万年过去了。灵塔至今仍然存在
“你喜欢我吗?” “不喜欢。” “好。” 一个月后。 “陈山河,我喜欢你。” “同学,请自重,我辈子只打算搞事业。” 重回2006年。 上辈子当渣男,这辈子,陈山河真想纯情一点,搞搞事业。
召唤+末世主角生活感到绝望,自了之际遇到神秘入侵,已心如死灰不如去放手一搏探得一线生机。觉醒强大契约之力,改变这一时之危。
【日常碎片·不定期更新】生活,是怎样的呢?或许是五彩缤纷的,又或是黯淡无光。我们不知前方的辉煌,脚踏着艰险裂缝,却仍然顽强地活于这世上,看遍山海,尝人间美味。这便是生活的意义所在。
因为一场意外,我竟然穿越到了异世界,还获得了剑圣血脉,对此我只想摆烂,不想成为最强剑圣啊!
新开群,749345052我有飞刀万千,敢战三界诛仙!我有超市一间,可买法力无边! 修炼?开玩笑,这辈子老子都不可能修炼的了。 你们逛过升仙超市吗? 有了灵石我就买修为,筑基期不够老子就买金丹期,金丹期不够就买元婴期!早晚有一天我能用灵石砸到渡劫期,甚至更高! 在我心里就两个字——搞钱! 记住,老子复姓亓官,单名一个行字,是很行的行!
文惜意外穿进一本女主重生文,成了被放逐坟山守墓的女配。在那里,她碰到了被主角团囚禁的大反派连城。她和主角团已经反目,那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。为了生存,她主动出击,决定和书中的大反派抱团取暖。 时间一长,事情渐渐不对劲。怎么两人抱着抱着,就看对了眼。
神君肯为一介魔女断送自己的神力,不惜将自己的性命葬送,而魔女却不屑一顾,将三界神君拿捏的死死的!魔女恨他,恨之入骨!却又深爱他,爱之入心。
有的人,来这世间,只为了能够爱你一场。我是如此笨拙,爱你这件事发现得如此后知后觉。要早知道你的心意,我一定更早一些好好看看你。我们明明那么早就相爱了,却一直是朋友记得 好好吃饭。
不奢求什么,就希望别醒。夏兰贫苦了十几年,让别人抢了自己的身份,让别人抢了自己的爱人。如果死亡才让人看清楚,夏兰死的可怜。所以不如到最后让他们后悔一辈子。
在这个世界,人妖已经争斗了上千年,经过时间的冲刷,这份敌意已经深深刻入了骨髓,而身处于妖怪中的人类,叶宁水从小自然是受到了不尽的不公,从小仰仗着狐族族长狐孤的庇护,为了去看看人类的世界,去寻找他真正的父母,他想尽办法想要逃离这个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忘忧山
高莱一朝瑰穿成一个碧眸绿鬓的孤儿院小屁孩,可有没有一种可能,他是个七尺男儿却穿到了女娃娃身上,高菜对此一脸黑线……[男穿女]生活了一段时间后,他发现自己这躯体的身份不简单,有意思了,终于可以在这异世找点乐子了。高莱在异世认识了诸多朋友,如布克·西夫斯,维斯·西夫亚特……南荑·莫尔茨·阿塞里德尔的热烈,安德·佩特格斯勒的温和,维斯·西夫亚特的固执,而安米娜的无奈。或许他可以在异世拥有一个恬静的生活·可惜他还是更喜欢战争给他的疯狂,他从来不是什么闲得住的人,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。欢迎大家来到高莱的世界。[这是魔法战斗类小说,架空肘间,虚构人物,小白作者,大家嘴下留情,轻点喷!]高莱绝非善类,他是披着羊皮的狼。[全员恶人|南荑除外]喜欢的大大赞赞收藏点起来,啾咪ε٩(๑> ₃ <)۶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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